关于规范使用终端宣传物料、广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27阅读:

各位经销商朋友:

    近期各地工商执法部门不断加大对企业终端宣传资料、户外广告等使用规范的查处力度。为有效贯彻守法安全经营的原则,规避市场风险,确保品牌广告宣传的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规定,现对公司广告宣传使用词汇应注意的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
1.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极端用语的规定和各项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法规;
2.对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不得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由此,凡是带有“最”“一”“级(极)”“首(家、国)”等前缀或者后缀的词汇均不得使用,例如:“第一”“首位(家)”“唯一”“NO.1”“全国首家(发)”“全网首发(家)”“国家领导人”“中国驰名”,以及“领袖品牌”“领导(袖)者”“至尊”“巅峰”“王者之王”“全返”“零元购(零首付)”“消费全返”“你消费我全返”等词汇均不得使用
3.与欺诈有关,涉嫌欺诈消费者的词汇,例如:“点击领奖、恭喜获奖、全民免单、点击有惊喜、点击获取、点击转身、点击试穿、点击翻转、领取奖品涉嫌诱导消费者秒杀、抢爆、再不抢就没了、不会更便宜了、错过就没机会了、万人疯抢、全民疯抢/抢购、卖/抢疯了”
4.与时间有关的限时必须具体时间。如:周年庆、特惠趴、购物大趴、闪购、品牌团、精品团、单品团都必须明确具体的活动日期,严禁使用:“随时结束”“随时涨价”“马上降价”等时间不明确词汇。
5.新《广告法》禁用词汇包括并不仅限于上述例举词汇,请各经销商严肃对待,认真落实自查工作。
 
  (二)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请各经销商立即自查现有宣传物料,对于专卖店里不符合规范使用的印刷品资料以及户外广告等要妥善处理,如有上述禁止的词汇,必须立即删除或者改正;今后新编发的广告,必须符合《广告法》规定,不得使用禁止词汇。如有继续发布违规广告的,一经查实,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责任人全部承担
 
    特此通知,请各经销商遵照执行,如有任何疑问,请致电咨询华鹏陶瓷总部及公司法务科。联系电话:华鹏陶瓷总部:400-8088-168   法务科:0757-83963726
 
佛山鹰牌科技有限公司
2017.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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